上海电机学院内设二级机构调整补充意见

作者:发布时间:2017-08-25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经第123次党委会讨论同意,在《上海电机学院内设二级机构及相关中层干部岗位调整方案》(沪电机院委组〔201733号)和《上海电机学院内设二级机构调整补充方案》(沪电机院委〔201751号)的基础上,对学校内设二级机构补充调整如下:

1.撤销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成立党政办公室(信访办公室、校友会办公室、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

2.撤销后勤基建处,成立后勤处、基建处。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电机学院委员会

2017824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华路300号 上海电机学院党委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港校区行政楼5楼 邮编:201306 电话:021-38223323 传真:021-3822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