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作者:叶红发布时间:2014-04-11

2014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上级纪委工作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围绕学校新一轮岗位聘任、干部聘任、工程建设等重大项目,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突出强化纪委监管功能,认真做好纪委换届改选工作,为学校建设事业提供有力保障。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

一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坚持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学校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二是认真贯彻《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抓好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三是落实责任制签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四是坚持半年一次的责任制自查和年度述廉考核工作。

二、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一是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牢固树立党纪党规意识。二是要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围绕新一轮干部聘任工作,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度,加强对拟任干部的廉政考察。三是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做到月月检查月月上报,针对节庆、寒暑假等重要时段开展专项检查并接受群众监督。四是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监督检查“四风”整改情况,落实长效制度。

三、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一是继续落实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上海市高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及《上海电机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十项自律规定》等各项廉洁自律规定,进一步规范干部从政行为。二是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抽查核实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任期审计工作,发挥审计的综合效应和结果的运用。四是根据《加强上海高校二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若干意见》要求,推进二级学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加强学术道德建设,规范学术行为,规范干部和教师校外兼职的行为。

四、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突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对临港校区二期建设的工程招标、施工、监理等各环节的监管,继续开展“创双优”活动。二是深化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招生纪律,规范录取程序,促进招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三是加强大宗物资设备采购、修缮工程等管理的监督,通过完善招投标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的运行。四是规范科研项目和资金的管理规定,健全科研管理的内控机制。五是继续加大对科研经费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学风建设等重点领域,以及关键环节和规范收费等的监管力度。

五、加强查信办案力度,严肃惩处违法违纪行为

一是完善来信、来访、来电、来邮等多位一体的投诉渠道,通过纪检监察网站平台,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二是完善查信办案工作制度。健全办案程序,严格案件管理,严明办案纪律,认真办理来信来访,加强和规范案件线索初核工作。三是健全信访台帐制度,和学校信访办一起,定期对信访举报进行分析。分析总结信访举报背后的深层次原因,通过个别访谈、座谈会听取意见、查阅流程等形式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四是对存在违纪苗头或管理上存在问题的,要通过诫勉谈话等形式,强调纪律处分要求,强调规范管理的要求。

六、坚持教育宣传制度,推进廉洁文化建设

一是继续推进“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积极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努力营造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学生廉洁修身的良好校园文化氛围。二是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落实各类谈心教育预防制度,开展干部廉政谈话教育。三是结合高校案例分析,以案释法,开展各项警示教育工作。

七、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性

一是要充实纪检监察队伍,保证有效开展工作。二是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和能力的培训。三是发挥校纪委委员、党风监督员和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的作用。四是加强纪检审联动协作机制,加强对审计整改的监管和结果的运用,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华路300号 上海电机学院党委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港校区行政楼5楼 邮编:201306 电话:021-38223323 传真:021-3822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