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留学生日常管理补充意见的通知

作者:叶红发布时间:2013-12-09

 

 

 

 

上海电机学院文件

 

沪电机院学〔2013146

 

 


关于留学生日常管理补充意见的通知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规范的学生日常管理,是树立良好校风、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保证。为了切实加强留学生日常管理,推进留学生日常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留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指导原则:

1.我校留学生教育管理按照职能部门协调、二级学院具体管理的原则。

2.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留学生工作,除按原有分工要求执行外,其他管理事项严格按照《上海电机学院留学生管理办法》、《上海电机学院学生手册》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完善留学生的各项管理制度:

(一)学业工作:

1、建立留学生课堂出勤率登记制度。留学生应按有关教学要求按时参加早自修、课堂学习、实习等安排,留学生所在班级应将其出席情况进行严格考勤,违纪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请假登记制度,留学生按照《学生手册》中有关请假规定执行,请假三天以下班主任、二级学院审批,请假三天以上七天以下报学校审批。

3、加强留学生学业指导。留学生奖学金评定按照《上海电机学院留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由各二级学院按照中国籍学生奖学金评定时间节点同时进行、申报。

(二)宿舍管理:

1、留学生公寓管理制度。按照留学生实际人员安排住宿,切实做到住宿一人、登记一人,完善公寓巡查制度。对违反学校规定的留学生情况予以清理,杜绝留宿非法留居人员的情况。

2、留学生宿舍管理纳入学校星级寝室评比范畴,二级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日常检查和评选。

(三)社团组织:

1、留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成立类似留学生联谊会民间组织,活动开展参照学校社团管理有关规定。

2、不开展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活动,不在校园内传播宗教,不邀请中国籍学生参加宗教活动。

特此通知

                                   上海电机学院

2013529

 

 

上海电机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36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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