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电机学院学生思政教育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作者:叶红发布时间:2013-12-09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校“十二五”规划和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整改的相关要求,加强学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建立学生工作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各二级学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各二级学院开拓创新,争先创优,切实提高学生思政教育的工作质量与实效性,更好地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量考核和定性考评相结合的原则,汇报交流、查阅材料与学生座谈相结合的原则,重在考核工作绩效。考核结果进行量化比较,并作为评优评奖的依据。

二、考核指标

考核设定7项一级指标,27项二级指标,分值100分,附加分5分,具体考核体系如下(详见表格)。

三、考核办法及结果使用

1、考核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由学工部、团委等相关部门依照考核指标体系所列内容组织PPT交流汇报与相关材料查阅,年中中期检查,年末考核汇总。

2、考核结果作为学校年度考核的组成部分。

四、本办法由党委学工部(处)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

上海电机学院学生思政教育工作绩效考核表

考核内容

 主要参考指标

分值

考核结果

1.全员育人计划

1.1  学院学生工作组织机构完善,制度健全;

4

 

1.2  有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明确思路,具体的激励保障政策与体系;

4

 

1.3“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在学院人才培养方案中有具体体现;

3

 

1.4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纳入学院年度工作计划;

1

 

1.5  学生工作信息渠道畅通,按时保质完成各类专项工作;

3

 

小计

15

 

2.思想引领计划

2.1  强化“过程中让每位学生满意、目标让每位学生成才”的理念,工作中有体现;

2

 

2.2  理想信念主题教育活动有计划、有时效、有针对性;

5

 

2.3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组织开展好各项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5

 

小计

12

 

3.博学笃行计划

3.1  加强学风建设,做好学风督查;积极开展月度“5+ 2优良学风竞赛活动,指标高于2012年;

8

 

3.2  建设好二级学院学习指导分中心,鼓励广大学生参与“海鸥计划”朋辈辅导;

4

 

3.3  强化学生文明素质,提升学生礼仪修养;

4

 

3.4  园区星级寝室评定达到95%

4

 

3.5  做好大学生资助育人工作,资助工作年度绩效评估达到100分以上;

4

 

3.6  做好毕业离校、学生军训、新生开学等重要时期学生安全稳定工作;

4

 

小计

28

 

4.创新实践计划

4.1  独立承办好“自强杯”技能大赛与“卓越杯”科技文化节,确保学生参与面及赛事质量;

3

 

4.2  积极参与市级以上学科竞赛;做好科学商店各项服务工作,加强与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共建合作;

3

 

4.3  重视大学生暑期实习和大学生职业规划,就业工作绩效评估达到90分以上;

4

 

4.4  2014届毕业生职业资格证书持有率达到相关要求(具体见2013年学生工作指标)

3

 

小计

13

 

5.素质拓展计划

5.1  重视、加强大学生自组织建设和学生艺术团队建设,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

3

 

5.2  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积极参与“新航星杯”大学生辩论比赛、集体舞大赛等重大学生活动;

3

 

5.3  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测试与心理预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绩效评估达到85分以上;

4

 

5.4  组建60周年校庆志愿者队伍,落实开展好校庆志愿服务工作;

6

 

小计

16

 

6.网络文化发展计划

6.1  重视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与研究,确保学生电子档案安全、保密与完整;

3

 

6.2  有序推进“易班”建设,积极参与易班相关活动,展示学院学生风采与成果;

3

 

小计

6

 

7.队伍素质提升计划

7.1  重视学生干部队伍的选拔、培养和作用发挥;

3

 

7.2  辅导员与班导师的培养要纳入本学院师资培训与培养计划,有具体体现;

3

 

7.3  积极开展科研课题研究,力争获得市级以上资助与奖项;

4

 

小计

10

 

8.加分项

二级学院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改革与创新,并取得显著成果,经验在学校或市级层面有影响或有推广意义。

5

 

小计

5

 

   

 

 

考评说明:

1.      参加考评者根据学院汇报情况对每个二级指标量分考评;

2.                   考核前7项满分为100分,第8项为加分项,分值为5分;考核结果总分90分以上的列位“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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