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勇发布时间:2013-09-24
沪电机院委组[2012]20号经校党委会讨论决定,免去:葛朝霞的外国语学院院长职务;毛锡平的继续教育学院院长职务。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电机学院委员会 2012年6月18日
沪电机院委组[2012]20号
经校党委会讨论决定,免去:
葛朝霞的外国语学院院长职务;
毛锡平的继续教育学院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电机学院委员会
201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