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电机院委组[2012]21号 经校党委会讨论决定: 一、聘任王海群同志为电气学院副院长。 二、聘任王吉林同志为工业技术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为半年。 以上两位干部的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电机学院委员会 2012年6月26日
沪电机院委组[2012]21号 经校党委会讨论决定: 一、聘任王海群同志为电气学院副院长。 二、聘任王吉林同志为工业技术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为半年。 以上两位干部的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电机学院委员会 2012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