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计划

作者:刘志玮发布时间:2013-09-18

2012版学生手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文件精神,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技术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适应广大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和就业创业的迫切需要,在广泛、系统的调研基础上,围绕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及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形成大学生自觉参与素质教育的积极导向,特制定上海电机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计划。

一、指导思想

1.结合技术本科教育对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将技术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科学观念与运作机制导入大学生素质拓展工程,奠定此项工作的学科基础。

2.突出重点,把握特色,把大学生素质拓展工程融入学校的教育体系之中,提升此项工程的定位。

3.着重增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导,提升大学生人际沟通表达、国际视野等方面的能力。

4.规范第二课堂的运作,丰富校园文化活动,全面提升学校校园文化品牌与特色。

二、原则定位

1.自主性原则:根据学生的个性和实际情况,以学生的自主定位和设计来确定自己的学习内容和学习方式。

2.开放性原则:鼓励学生不受专业、年级的局限,以整合学习资源为目标,进行开放式设计,提倡文化融合和价值共享。

3.多样性原则:鼓励学生科学合理地进行风格迥异的设计和参加丰富多彩的活动。

4.普遍性原则:鼓励全体学生参与素质拓展计划。

5.引导性原则:素质拓展与认定工作旨在引导大学生自我成才和校园范围育人氛围的形成。

三、组织建构及职责

1.成立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工作领导小组及校级认证中心

成立上海电机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科研处、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组成,全面领导学校的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

成立上海电机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中心受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负责全校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统筹规划和实施。认证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校级认证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制定素质拓展项目的申报、发布和更换等工作程序;制定学生素质拓展证书填写内容的申报、确认和修改等工作程序;建立并保管全校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方面的文件资料;发布全校各级组织负责的素质拓展项目目录等事务。

2.成立各二级学院学生素质拓展认证中心

各二级学院级认证中心主任由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担任,其职责是按照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安排本学院素质拓展计划的整体规划,为本学院学生素质拓展提供物质保障,审核本学院素质拓展项目,研究素质拓展计划在本学院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检查本学院素质拓展计划的执行情况。

各二级学院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是负责本学院素质拓展计划推行工作的常设机构,下设素质拓展申报中心,申报中心主任由各团总支书记担任。其主要职责是按照素质拓展项目的登记、申报、发布和更换等工作程序,申报本单位负责落实的素质拓展项目;按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内容的申报、确认和修改等工作程序,组织学生申报与填写素质拓展证书;记载学生素质拓展成果并认证每一位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的内容;受理学生提出的素质拓展证书的补发和内容更正;为校认证中心提供数据和信息;指导班级开展各项素质拓展工作等事务。

3.成立班级素质拓展小组              

小组组长由团支部书记担任,班长担任副组长,其职责是向学生传达有关素质拓展计划的政策和要求,向本单位和学校有关机构提出工作建议;负责评议班级成员素质拓展活动效果,记录素质拓展项目实施过程等事务。

素质拓展认证工作实行个人申报制度。以学期和学年为周期,实行个人申报,凭日常记录、证书证明并结合民主评议结果确定学分。各级认证机构所认证的内容必须是学校认证中心确定的项目内容,否则视为认证无效。

4.校级认证中心负责全面推进素质拓展计划在学校的实施,协调计划在实施过程中要涉及的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指导学院认证中心工作,对学生的素质拓展学分进行最后审定。二级学院认证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对学生素质拓展学分的认定。

5.全体本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主动根据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计划获得相应学分,达到学分要求后方可获得毕业资格。

6.上海电机学院优秀学生笃行奖学金实行个人申报,班级素质拓展小组评议,学院认证中心评定推荐,学生处审核排序,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最终确定。

四、主要内容和学分计算

1.上海电机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计划的主要内容

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主要指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要求大学生具有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具有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思想觉悟;具有投身改革,乐于奉献的时代精神;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自强不息和追求卓越的优良品质。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主要指学生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暑期企业实习等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果。要求学生在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暑期企业实习的过程中能把理论知识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具有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一定的洞察社会能力;具有崇高的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主要指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业等比赛取得的成绩。要求大学生具有较为扎实的专业知识、了解多学科的综合知识,具有创新的意识和良好的思维习惯,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知识底蕴、具备成长成为卓越的技术应用型人才的必需条件。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主要指学生参与文体艺术活动和取得的成绩,以及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其他经历。要求大学生具有一定的文化艺术修养;具有开拓进取的健全人格;具有适应环境、善于调节的健康心理;具有胜任学习和工作的健壮体魄。

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主要是指学生组织和参与的社团活动,在组织、管理能力方面的锻炼,也包括在校外所兼任的社会工作经历。要求大学生通过社团活动,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发展自己的特长,提高人际交往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与同学和睦相处;在社会工作中,培养学生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应变能力,体验成功、增强自信;学会关心他人,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本领。

技能培训与其他:主要指学生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及取得的成绩、获得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其他技能培训证书或从业资格证书,及未能被上述模块所包括的其他重要经历或成果。

2.上海电机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计划的学分计算方法

上海电机学院综合素质拓展计划依托我校大学生素质拓展平台,设置六大类素质拓展项目,主要包括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类、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类、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类、技能培训与其他类等方面。

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涵盖学生参加党团组织重大活动、参加学校博学讲坛、在校大学生当兵入伍等内容。学分获得由学生提交相应证明,二级学院核定,实现网上申请审核。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可累积计学分,总限4学分,具体如下:

1)入学教育课程,完成该课程学习,计1学分;

2)参加党团组织重大活动,每次计0.25学分,总计限1学分;

3)参加博学讲坛每次计0.25学分,总计限1学分;

4)在校大学生当兵入伍,复员回校学习,军旅学习经历计1学分。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涵盖校级立项及以上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大学生义工)、校内岗位锻炼、暑期企业实习、海外游学、自主社会实践等内容。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学分认证由二级学院根据学生参与情况录入记录,可累积计学分,总限6学分,相关学分认证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校级立项及以上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含大学生义工)主要是指积极认真完成学校、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并能按要求撰写社会实践报告者或志愿服务小结的可申请学分。校级项目的0.2学分/次,总计限2学分;上海市级项目的0.5学分/次,总计限2学分。

2)校内岗位锻炼主要指担任校级学生干部、担任学校社团主要负责人、担任学生助理、担任校级网络评论员等情况,每学期计0.5学分,总计限1学分。

3)暑期企业实习主要是指大学生在暑假中,到企业进行相关实习,其中参加学校公共招募获得的企业实习并圆满完成实习任务的计2学分,自主企业实习并圆满完成实习任务的计1学分。暑期企业实习总计限2学分。

4)海外游学主要是指大学生参加学校组织到国外大学的短期留学、短期交换生、暑期夏令营等活动,计1学分/次,总计限1学分。

5)自主社会实践主要指大学生通过自身努力开展相关社会实践活动,达到4次以上者可凭实践活动、志愿者服务接受单位和义工服务单位证明申请学分。每参加4次计0.5学分,总计限1学分。

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类涵盖科学研究、调查、创新创业实践、参与教师教科研活动等内容。学分获得由学生提交相应证明,二级学院核定,实现网上申请审核。同一项目就高享受学分,同一项目取得多项成果,成果可重复计算学分。科技创新类可累积计学分,总限6学分,具体如下:

1)专利、论文

A、发明专利每项4学分,实用新型专利2学分,外观设计专利1学分,获得申请号减半。专利以学校科研处统计为准。

B、被SCIEISSCI收录的论文:每篇3学分,按照作者排序每位递减0.5学分;在国内核心期刊(以上海电机学院公布的目录为准)发表的论文:特类3学分,A2学分,B1学分,按照作者排序每位递减0.5学分;在一般期刊(不含增刊)及省级以上正式出版物发表的论文:每篇1学分,按照作者排序每位递减0.5学分。

C、教研与科研成果。包括:“课题研究结题”、“独立设计实验”、“CAI课件制作”等,校级以上成果负责人可获2学分,校级成果负责人可获1学分,参与成员学分减半。

D、其他各类成果,指通过学校有关部门鉴定的可视为科技创新、创业类成果的,最高可获2学分。

2)各类科技、创业竞赛获奖

A、国家级:最高奖项4学分,根据名次每级递减0.5学分;

B、省部市级:最高奖项3学分,根据名次每级递减0.5学分;

C、校级:最高奖项2学分,根据名次每级递减0.5学分;

其他:非官方竞赛获奖以取得其他各类成果方式核算学分,最高以2学分计。

3)各类科创课题

A、国家级:最高奖项4学分,根据名次每级递减0.5学分;

B、省部市级:最高奖项3学分,根据名次每级递减0.5学分;

C、区级、校级:最高奖项2学分,根据名次每级递减0.5学分;

其他:非官方的科创课题成功申报并取得相关成果方式核算学分,最高以2学分计。

4)获得校级及以上创业基金的创业项目

A、国家级(官方):最高额度4学分,根据创业项目负责人名次每位递减0.5学分;

B、省部市级(官方):最高额度3学分,根据创业项目负责人名次每位递减0.5学分;

C、校级:最高额度2学分,根据创业项目负责人名次每位递减0.5学分;

5)完成《大学生创业政策导读》学习,并通过相关考核计1学分;

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类包括《大学生心理与保健》学习、文体艺术类课程学习、人文艺术实践等。由二级学院根据学生参与情况录入记录。记录以活动考勤为准,原则上要求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录入,过期无效。数据录入实现信息化。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类可累积计学分,总限6学分,学分认定标准如下:

1)《大学生心理与保健》课程,完成课程学习并通过考试,计1分。

2)人文艺术类课程主要包含体育舞蹈、话剧表演艺术、西方歌剧赏析与表演、音乐剧表演、合唱艺术的理论与实践、绘画基础、书法艺术、摄影技术、民乐合奏、管弦乐合奏、中国民族民间舞基础训练与技巧、现代舞基础、职场面试与礼仪、演讲艺术、参加校内外文体艺术展示竞赛活动等,学生每参加一门课程学习期满、合格计1学分,可累计。

3)人文艺术实践主要包含参加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参加各类文体艺术展演竞赛活动等。

1〉参加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1次计0.25学分,总学分限1学分。

2〉文体艺术展示、竞赛活动

A、国家级(官方):最高奖项4学分,根据名次每级递减0.5学分;

B、省部市级(官方):最高奖项3学分,根据名次每级递减0.5学分;

C、校级:最高奖项2学分,根据名次每级递减0.5学分;

D、非官方展演竞赛活动获奖,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人文艺术活动,如参加校外演出等,根据获奖情况,参与情况最高可获2学分。

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类涵盖大学生参加社团活动,参加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赠、参加骨髓捐赠、红十字会活动等。此类学分认证由二级学院根据学生参与情况录入记录,相关学分认证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总限4学分。

1)社团活动由社团组织者提前到团委或二级学院备案后组织,参加社团活动10次(含10次)计0.5学分,20次以上1学分;

2)参加志愿无偿献血可获1学分;

3)参加造血干细胞捐赠或骨髓捐赠可获1学分;

4)红十字会活动由各二级学院红十字学生分会提前到校红十字会案后组织,参加红十字会活动10次(含10次)计0.5学分,20次以上1学分。

技能培训与其他类涵盖学生通过各类培训取得的成绩,主要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其他技能培训证书或从业资格证书。学分获得由学生提交相应证明,二级学院负责审核,经学校认可的技能培训、从业资格证书,每张可获2学分,学分总限4学分。

五、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计划项目和学分申报流程

1.学院认证中心提出申请,附可行性认证

2.学校认证中心审核

3.领导小组审批发文,从下学年起实施

六、有关说明

1.本办法学分记分方式自 201191日起实施。

2.本办法学分要求适用2011级以后本专科学生,本科生毕业资格学分为10学分,超过10学分以10学分计入学分系统;专科生毕业资格学分为8学分,超过8学分以8学分计入学分系统。

3.本办法基本学分要求限计每项目最高学分,满分共计30学分,同项目每学年所获学分累计超过限额,以限额学分值计,累计学分可申请笃行奖学金。

4.本办法奖学金记分以每年91日为时间基点计算,同项目每学年分计学分,以限额为限;本办法适用学生每学期按照要求至少修满1学分,学习科目上必须到第七学期时完成六大项目中的四项的学习。

5.对在创建优良学风、建设和谐校园方面有突出表现或作出重大贡献的大学生,经研究决定,可给予相应的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学分。

6.本办法解释权归上海电机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拓展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华路300号 上海电机学院党委办公室
办公地址:临港校区行政楼5楼 邮编:201306 电话:021-38223323 传真:021-3822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