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机学院季度学生辅导员座谈会制度

作者:刘志玮发布时间:2013-09-18

2006年制定)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了解学生辅导员思想状况,工作、生活情况,给予思想、工作、生活方面的指导,在政治上关心、事业上促进、生活上关怀他们,进一步调动积极性,增强责任心,提高学生辅导员队伍的育人能力;同时及时了解学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学生的学习生活提供指导,为学生管理献计献策,提升我校学生工作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会议组织部门、参加人员及会议内容

第二条  组织部门:党委学工部

协办部门:党办、院办

第三条  参加人员:学生辅导员、学校有关党政领导、党办、院办、党委学工部、团委、人事处、后保处等相关部门领导

第四条  会议时间:每季最后一周

第五条  会议内容:

1、学生辅导员汇报近期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状况及学生中的难点、热点问题。

2、相关领导和部门就有关问题给予答复。

3、根据设定主题进行讨论。

4、学校党政领导讲话。

第三章  

第五条  会后由党委学工部根据会议情况整理座谈会纪要,并由党办、院办督促各相关部门解决会上涉及的有关问题。

第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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