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机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岗位职责

作者:刘志玮发布时间:2013-09-18

(沪电机院委[2007]49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16号文件)和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沪委办发〔200635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进一步明确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者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文件。

一、辅导员岗位职责:

辅导员要全面负责所带班级的学生工作事务,承担“3+X”或“2+X”基本工作量。按照辅导员“三同”(同吃、同住、同学习) 要求,辅导员在聘期前两年每周(周日—周四)在学生公寓住宿至少4天,聘期第三年起每周在学生公寓住宿至少2天(周日—周四),负责园区建设及突发事件处理。辅导员因夜间值班,白天工作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如遇个人特殊情况由各二级学院(系)调整安排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辅导员要履行“9个一”基本岗位职责,即每位辅导员每学期同所带班级每个同学谈心至少一次(小时以上)、与每个同学家长联系或家访至少一次、与每位任课教师联系至少一次、每月在学生中开设时事政策类讲座至少一次、每月召开主题班会至少一次、每月下课堂听课至少一次、至少指导一个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每年至少提交一篇思政论文或完成一项思政课题研究;每年参加校外专题培训至少一次。

1、组织开展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全面实施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开展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学生德育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三观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理教育(心理、伦理、生理、)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深入学生实际、经常性地开展谈心活动,关注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成才。

2、加强对学生干部队伍的培养和教育

对学生干部及骨干进行分类指导,充分发挥学生骨干队伍的示范作用,着力让学生骨干队伍参与日常学生管理。

3、做好学生党组织的建设工作

负责做好学生的党课辅导,抓好学生党建工作,做好“选苗育苗”工作和“推优”工作。注重发现和培养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并协助院 ()党组织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发展工作。开展学生党组织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做好团总支和学生分会工作

对团总支和学生分会工作进行指导,指导学生开展志愿者服务、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工作,并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引导。

5、抓好学风建设

对学生的学习方法、选课、实习、科研等进行业务指导,帮助学生切实解决学习困难。要与任课教师及学生家长联系,关心所带班级的考勤以及学生上课情况。

6、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协助学校和院(系)抓好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和实施新生入学教育、军训、综合素质测评、奖学金评定、贷款、帮困助学、就业指导、操行评定、违纪处理、学籍管理等。负责二级学院(系)学生的各项统计、考核与评估工作,具体执行过程中要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和法制化管理的精神。

7、关心和指导学生课余生活

把学生公寓作为主要工作阵地,与学生实行“三同”及时了解和反映学生思想动态,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对学生行为规范、卫生文明和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做好帮困助学工作,特别要关心生理、心理方面有障碍和疾患的学生,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8、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积极配合参与学院开展的各项校园文化活动,同时结合专业特点,在二级学院(系)范围内组织学生开展各项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和社团活动。

9、参与教学工作

根据有关要求和需要,辅导员在有关部门的统一安排下,可适当承担有关课程的教学工作,如“思想品德”、“形式政策”、“职业发展指导”“就业指导”“心理学”等。鼓励辅导员开设各种人文和大学生生活指导类的选修课程,有条件的辅导员可开设部分专业课。

10、加强就业指导

引导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和个人发展定位,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择业观和成才意识,配合就业部门积极做好学生的上岗实习工作和就业工作。

11、加强德育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规律,不断总结经验,开展调研活动,提高工作水平,每年完成1篇以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论文,积极参加辅导员协会组织的科研和论坛活动。

三、班主任岗位职责:

班主任要全面负责所带班级的学生工作事务,全面关心、教育、培养和管理学生。履行好“6个一”基本岗位职责,即每学期同所带班级每个同学谈心至少一次(半小时以上)、与每个同学家长联系至少一次、与每位任课教师联系至少一次;每月召开主题班会至少一次;每星期在学生宿舍值班巡查至少一次;每年至少提交一篇思政论文或心得体会或开展思政课题研究。

1深入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在思想上积极上进,树立崇高的理想、坚定的信念和集体主义观念,指导和帮助学生识别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在二级学院(系)指导下组织、指导班级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适合学生特点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

2、指导学生学习,培育良好的学风和班风。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热爱专业,遵守学习纪律,改进学习方法,形成优良学风,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对学习中存在困难的学生及时给予帮助和指导。做好学生课外锻炼和新生早晚自修的检查督促工作。

3、培养选拔学生干部。塑造一支素质高,能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的学生骨干队伍,指导团支部和班委会独立开展工作,并向二级学院(系)团总支、学生会推荐优秀学生。

4、关心学生生活,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并参加班级重要的集体活动,认真落实学校对学生的各项要求,及时反映学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了解班级学生的家庭状况,主动关心困难家庭学生,以各种方式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关心学生身心健康,主动关心生病学生;对心理有障碍的学生,能及时联系心理健康咨询中心或所在二级学院(系),采取积极的疏导和帮助措施。协助安排好学生的住宿,指导学生安排好业余生活。

5、做好学生各项考评工作,树立学生优秀典型。做好学生的综合测评工作及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评选工作。

6、了解掌握班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情况,配合做好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入党。

7、指导学生开展各种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指导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及社团活动,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精神。

8、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做好学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增强学生的应聘技巧。为学生做出实事求是的毕业鉴定,加强与就业部门的联系,为学生开拓就业渠道,做好就业推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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