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制定) 第一条 校党委委员课题研修制度是学院党委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要求作为不断提高校党委委员学习和研究能力的一项具体措施,是“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之一。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校党委委员课题研修制度。 第二条 校党委委员课题研修制度是在校级领导班子专题学习研修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党委委员的理论分析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不断提高校党委委员的科学治校能力,特别是要提党委委员驾驭全局,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的一项具体举措。建立校党委委员课题研修制度,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深入研究带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为党委重大决策提供思想理论支持。 第三条 校党委委员课题研修的目的是促进校党委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党委委员思想理论素养,增强用科学的发展观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是建立学习型组织的要求。 第四条 校党委委员课题研修制度参加人员包括全体校党委委员,校党委委员每人每年承担一个党建工作调研课题,按照课题计划完成课题成果。 第五条 校党委委员课题研修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校思政研究会负责提出课题指南、课题的征询、发放和确认等工作。 第七条 根据课题内容和课题开展工作需要,课题组长可以吸收其他有关人员负责课题工作。 第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