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制定) 为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后备干部工作制度,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后备干部队伍工作规定》和上级党委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宗旨与原则 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宗旨:根据党政干部选拔的有关规定,从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出发,选拔德才兼备、有培养前途的优秀人才,加大培养力度,形成合理的干部年龄梯次结构。 选拔培养中层后备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1、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 5、坚持备用结合,实行动态管理的原则; 6、服从工作大局,统一调配使用的原则。 二、条件与要求 被选拔培养的后备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较好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 (二)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胜任相应领导岗位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能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教学、科研、管理、育人等方面做出实绩。 (三)具有担任相应领导职务的能力。具有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推进本部门建设的领导能力;落实学校党政工作部署、要求及上级指示的科学决策能力、组织指挥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对所负责的部门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和开拓创新等能力。 (四)具有全局意识、民主意识、公仆意识,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具有奉献精神。工作有实绩,得到干部、群众的支持和信赖。 (五)身心健康。 (六)中层正职后备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中层副职后备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 三、结构与数量 1、学院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包括党政职能部门、教辅部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二级学院正副职后备干部。 2、正职后备干部的数量与正职干部职数之比为1.5:1 左右,副职后备干部的数量与副职干部职数之比为 1:1 左右。后备干部均应在年龄、性别、学历和专业知识背景等方面与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相适应。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要有梯次,条件 比较成熟、近期可提任的后备干部应不少于后备干部队伍总数的 1/3 。 3、女性后备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后备干部应占一定比例。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中层后备干部由党委组织部在校党委领导下负责管理,后备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协同管理。 四、推荐与选拔 (一)民主推荐 推荐后备干部要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决定等程序。校级领导、党委组织部、各基层党组织和部门主要领导负有培养和推荐年轻干部的职责。中层后备干部的民主推荐可以通过以下途径: 1、群众推荐。组织部门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开展全校性的民主推荐。 2、组织推荐。以各基层党组织、二级机构为单位进行推荐;以各民主党派为单位进行推荐等。 3、领导推荐。包括现任校级领导推荐;中层主要领导(党、政负责人)推荐。 (二)后备干部的选拔 1、由各基层党组织依据民主推荐情况和班子结构要求等,经集体研究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报党委组织部考察。党委组织部根据有关规定,实行考察认定。中层后备干部的名单以适当方式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 2、选拔中层后备干部必须按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严格把关。要全面考察建议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发展潜力,注意了解其专业熟悉领域和主要专长。 3、选拔中层后备干部工作具体可结合中层干部任期换届、民主推荐、干部调整等工作进行。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中暂时不能提拔使用的优秀年轻干部,如符合后备干部条件,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列入相应的后备干部名单。 五、后备干部的管理 (一)培养 1、注重后备干部的培养。后备干部选定后,要制定培养计划,确定培养目标,落实培养措施。后备干部培养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要重点做好党政正职和条件比较成熟、近期可提拔任用的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 2、注重后备干部培训。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后备干部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后备干部培训可采取以下方式:举办后备干部培训班、选送上级党校和培训机构学习深造;选送到国内外相关机构考察学习等。 3、加强后备干部的实践锻炼。组织部门、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后备干部的不同培养目标,通过安排一定工作岗位(如部门助理、非常设机构主管)或分配一定工作任务,使后备干部熟悉各种工作规程,掌握工作规律,积累工作经验;拓宽培养渠道,积极选派后备干部到其它高校、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进行各种形式的实践锻炼。 4、学校为后备干部培养积极创造必要条件,安排专项经费。 (二)考核 后备干部的考核是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环节。考核工作由党委组织部统一部署,每两年对各基层党组织的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及后备干部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1、考核形式。考核工作可以采取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也可结合领导测评、聘期考核、年终总结和党员、干部民主评议等工作进行。 2、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各基层党组织和后备干部本人。 3、考核内容。对各基层党组织的考核,主要包括后备干部培养计划、方案及实践锻炼等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后备干部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核后备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是考核工作实绩。 (三)使用 1、对后备干部的考核结果作为使用、培养及调整后备干部队伍的基本依据。 2、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各方面条件成熟的后备干部,根据工作需要,予以任用。学校根据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在二级学院之间、二级学院与党政职能部门之间统一调配使用后备干部,优化后备干部资源配置。 3、学校选拔中层干部,原则上从后备干部队伍中选拔任用。鼓励和支持后备干部参加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4、积极向上级组织部门和社会推荐和输送后备干部。 (四)调整 1、学校对后备干部队伍实行动态调整与补充,保证后备干部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保持活力。调整工作应根据对后备干部工作实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后备干部选拔工作的组织程序进行。 2、后备干部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调整出后备干部名单: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发现问题,不宜提拔使用的; (2)工作失职,造成较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3)工作实绩不突出,发展潜力不大的; (4)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5)作风不实,威信不高,群众意见较大的; (6)年龄偏大的; (7)因其它原因,不适宜继续作为后备干部的。 (五)建档 1、建立后备干部档案。党委组织部负责建立后备干部档案,主要内容包括:后备干部登记表、考察材料、培养计划及其实施情况、民主推荐情况、考核情况、奖惩情况等。建立后备干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科学化。 2、各基层党组织有责任将本单位中层后备干部的最新表现情况及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六、附则 1、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