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上海电机学院党员活动记录册》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

作者:刘志玮发布时间:2013-09-18

(沪电机院委[2006]11号)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和完善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教育、管理机制,特印发《上海电机学院党员活动记录册》(以下简称《记录册》)。现将规范使用《记录册》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记录内容

组织生活记录;

主题实践活动记录;

党员责任区工作情况记录等。

二、使用范围

《记录册》在学院全体党员中使用。

三、使用要求

学院全体党员要认真对待,及时认真填写《记录册》。

《记录册》由党委组织部每年印发一次,由党员本人妥善保管。期间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党委组织部申请补领,党员本人须将记录补充完整。

《记录册》每学期一次上交所在党支部检查,年底由所在党支部作出书面评价,支部书记签署意见后交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保存。

四、组织管理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记录册》作为党员系统化、规范化、经常化管理的有效手段,切实重视对《记录册》的管理使用工作。

各基层党支部要结合组织生活,向本支部党员说明《记录册》的各项内容和使用要求,帮助党员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正确使用《记录册》的自觉性。

各基层党支部每学期要对《记录册》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于不按规定参加组织生活、填写《记录册》不认真、不完整、字迹潦草、马虎应付的党员,应及时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记录册》每年由所在党支部作出书面评价,书记签署意见,作为了解党员、考察党员、表彰党员的重要手段和依据。

学院党委将不定期对《记录册》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纳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年度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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