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机学院党内“三服务”、“三测评”工作制度

作者:刘志玮发布时间:2013-09-18

(沪电机院委组[2006]40号)

 

一、     指导思想

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制度,巩固和扩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根据上级党委关于开展党内“三服务”、“三测评”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     “三服务”的主要内容、要求和形式

(一)“三服务”的主要内容

1、校党委服务基层党组织。

2、基层党组织服务党员。

3、党员服务群众。

(二)“三服务”的基本要求

1、校党委服务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要求

(1)     指导工作: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基层党组织对党委布置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对基层党组织工作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2)     增强能力:根据“需要什么帮什么”的原则,组织好基层党务干部和全体党员的学习培训,不断增强党务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党员的实践能力。

(3)     提供帮助:对基层党务干部、党员干部个人及其家庭给予关心,对他们遇到的困难及时给予帮助。

2、基层党组织服务党员和群众的工作要求

(1)     创建稳定的工作环境: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支委会的自身建设,为所在系统或部门的全体党员和群众创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2)     创造发挥才能的舞台:支委会要在书记的带领下,为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舞台,示范指导。

(3)     提高党员综合素质:支委会要做好党员先进性教育和管理工作,为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创造条件。

(4)     维护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支委会要维护好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积极营造“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自由又有纪律、既有个人心情舒畅又有集体统一意志”的良好氛围。

(5)     帮助排忧解难:支委会要关心本组织全体党员和群众的思想、作风和生活情况,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

3、党员服务群众的工作要求

(1)     增强服务本领:努力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认真理解党的方针政策,深刻领会校党委的指示精神和党组织的具体要求,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为群众服务的本领。

(2)     发挥模范作用: 以“党员思想觉悟高于群众、技能水平优于群众、工作业绩好于群众”的要求,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     密切联系群众: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工作作风,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做群众欢迎的党员。

(三)“三服务”的主要形式

1、校党委对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形式

(1)  开展“让师生员工高兴,让党放心”活动,把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服务师生员工的各项工作落实好。

(2)  开展党委成员与基层党组织定点联系活动,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的定点联系和分类指导。

(3)  开展基层党组织之间的检查交流活动,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成效。

(4)  开展基层党务干部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党务干部业务能力。

(5)  开展党委成员与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谈心交心”活动,关心基层党务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状况,对他们的困难给予帮助解决。

(6)  开展“我为合格本科院校建设作贡献”活动,指导和组织各基层党组织落实为全体党员和群众岗位成才的服务措施。

(7)  有利于提高基层党组织执行力的其他服务形式。

2、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和群众的服务形式

(1)     坚持开展“三会一课”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素质。

(2)     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提高全体党员的思想和业务技能素质。

(3)     坚持开展党员民主管理活动,切实贯彻“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和“党务公开”制度,依靠和发挥全体党员的智慧,加强党组织建设。

(4)     深入开展以“奉献、示范、和谐、超越”为主题的“双结对”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每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     进一步推进“凝聚力工程”建设活动,领导分工会、团总支等群众组织开展维护和保障职工权益的各项活动。

(6)     有利于提高党员带动力的其他服务形式。

3、党员对群众的服务形式

(1)     积极投身以“奉献、示范、和谐、超越”为主题的“双结对”实践活动,出色完成岗位工作任务,体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宗旨。

(2)     积极参加民主管理活动和劳动竞赛活动,团结和带领群众为学校合格本科院校建设建功立业。

(3)     认真参加各类学习活动和有关会议,带头发言,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特别是校党委的指示精神和党组织的具体意见要求。

(4)     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对周围群众要做到“尊重人、理解人、帮助人、团结人、依靠人”,耐心为他们释疑解惑,主动帮助他们提高业务能力,尽力为他们排忧解难,做群众的知心人。

(5)     认真落实“双结对”活动要求,积极参加帮困送温暖和各项公益活动,见义勇为,坚持公理,倡导社会新风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6)     符合群众需要的其他服务形式。

三、     “三测评”的对象、主体和方法

(一)“三测评”的对象

校党委、各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

(二)“三测评”的主体

1、对校党委进行测评的主体是: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党员代表、全体中层干部、职工代表、党外人士。

2、对基层党组织进行测评的主体是:所在组织全体党员。

3、对党员进行测评的主体是:所在组织职工代表。

(三)“三测评”的工作方法

1、结合党委年终工作总结,由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基层党组织对党委的满意度测评表》(附表一)对校党委工作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向党委汇报。

2、结合基层党组织年终工作总结,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按照《党员对基层党组织的满意度测评表》(附表二)对基层党组织工作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基层党组织情况分析内容之一,向党委汇报。

3、结合党员年终个人情况总结交流,各基层党组织组织职工代表,按照群众对党员的满意度测评表》(附表三)对党员工作进行测评。由党委组织部进行收集汇总,并将测评结果作为基层党员情况分析内容之一,向党委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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