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监控预案

作者:刘志玮发布时间:2013-09-18

(沪电机院委[2010]26号)

 

根据互联网网络安全相关条例及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保护引导青年学生爱国热情 维护当前学校稳定的宣传教育提纲》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校园网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校园网络监控小组

 

责任人

网络监控组长

杨若凡

党委宣传部

范冬姣

信息化办公室

蒋建军

应急处置队伍人员

樊红莲

丁志峰

 

李远征

祝海宁

二、校园网络监控处理原则

一是“依法管理”,即坚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学校制定的《上海电机学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

二是遵循“分级负责”的原则,学校一级由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院(系)、部(处)一级由相关单位信息主管领导负责,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层层负责”;

三是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主管网络信息与运行安全,网络信息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网络运行及信息安全,及时掌握信息动态,清除各类不良信息,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将有害信息造成的不良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

三、加强网络监管的措施

(一)组织开展对校园网进行信息监控和巡查,删除、过滤有害信息,采取技术措施封堵有害信息的传播途径,控制有害信息在校园网扩散,及时上报网上的信息动态。各部门自查本部门的网站,网站如有BBS或留言板等交互式栏目必须向宣传部备案,并派专人进行管理。

(二)实行网络实名制,做到进出校园网的所有信息能在可控制范围。对尚未实施网络实名制的楼宇加快实施进度。

(三)根据师生使用公共网络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有害信息通过公共网络在校内扩散。对电子阅览室等学校上网场所,必须保证有监控措施,保证60天的上网日子记录。对学生宿舍上网行为实行信息监控。

(四)对外网访问的内容进行关键字过滤,并且记录具体访问点的信息,同时对学校用户邮件也进行关键字过滤,防止一些非法的信息通过邮件传播到学校邮箱。

(五)对QQ群、MSN等即时通信工具进行监控,掌握信息发送的机器信息以及发送信息的时间。

(六)落实节假日值班工作,确保网络的安全运行,实时监控网络的信息。

(七)在舆论引导方面,以正面引导为主,增强国家安全意识、爱国意识、发展意识、稳定意识的宣传教育。

(八)对网上或学生中有不良言论的苗头需要及时上报党委宣传部。

(九)进一步规范新闻稿发布规定,凡部门信息必须由部门主要责任人审阅后同意方可发送信息。

(十)在网上定期转载主流媒体(新华网、人民网)评论员文章。并对网上BBS(如电机学院百度贴吧等)言论给予监控和引导

四、应急处置基本程序及处置方法

发现有害信息后立即删除并保存记录,同时立即报告党委办公室。对于不能立即删除或服务器大面积甚至全部出现有害信息时,应立即通知信息化办公室和服务器的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立即停止服务器的网络连接或网络服务,进行隔离,相关管理人员马上进行善后处理,待问题解决后恢复网络服务。

特殊情况下,信息办将进行单机或区域隔离,然后通知服务器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进行善后处理。

节假日或晚上则报告校区总值班室,校区总值班室负责与党委办公室、宣传部、信息办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由学校统一就信息安全做出研判和应急处理。

对于非校园网上的BBS(如上海电机学院百度贴吧等),如发现有害信息应马上向党委办公室汇报,由学校统一就信息安全做出研判和应急处理。

事故处理后,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将追查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和纪律

(一)在接到案情报告或通知后,应立即行动,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二)在处置工作中,参加处置的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

(三)严格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情况。

(四)严格工作责任制,对工作不落实、行动迟缓、措施不力以及清查处理后,网站上仍有相关有害信息出现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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